马来西亚新版销售税7月1日生效,精制糖维持零税率,原糖征5%
马来西亚财政部明确新销售与服务税(SST)框架细则,重申基本必需品维持零税率,非必需品将征收5%至10%销售税。该政策将于7月1日起生效。
财政部发言人援引两项关键政府公报文件——《2025年销售税(免征销售税货物)法令》与《2025年销售税(税率)法令》,对适用规则作出说明。根据规定,这两项法令中列明的商品将分别获得豁免或适用5%税率,所有未列入这两项法令的商品,将统一适用10%的销售税。
在具体商品适用方面,部分进口基本必需品及本地特定产品获得免税或低税率优惠。进口的大米、小麦、食盐、肉类等基本必需品,以及国产和进口的食用棕榈油,均将继续免征销售税。食糖方面,精制糖维持零税率;而原糖则属于少数特殊情形,将被征收5%的销售税。
与此同时,服务税的适用范围将有所扩大,涵盖租赁、建筑、金融服务、私营医疗及教育等更多领域。财政部第二部长阿米尔·哈姆扎·阿兹占强调,此次扩展将包含针对性豁免条款,旨在有效防止双重征税,并确保公众在基本民生服务领域不承受不合理的额外税务负担。
(责任编辑:J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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