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糖史】1978年以后促进糖业发展的经济政策(3)

媒体  泛糖科技日期  2023-04-26 17:13阅读量  1192 作者  中国糖业协会

粮糖挂钩政策解决了糖料产区的农民口粮供应问题,再加上糖料调价、价外贴补、各种奖售等因素,实际收购价格已经远高于国家定价,定价已经失去实际意义。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粮食供应紧张状况大为改善。收购糖料实行实物奖励的政策对农民的吸引力减弱,农民卖甘蔗,希望得到现金。多数糖料产区为了方便糖农拿到糖料款,从80年代初开始,广东、广西、福建陆续实行了甘蔗变通价,有的地方称综合变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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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变通价

把甘蔗奖售粮食及肥、糖等的差价,加上甘蔗基本收购价、价外补贴、利润返还等合并为一个收购价。队交售、队结算,户交售、户结算,一手交蔗,一手付钱。综合变通价取代了国家定价和各种优惠政策。

1984/85年制糖期,甘蔗全国综合平均价70元/吨,其中,甘蔗基本价43元,价外补贴8元,奖售粮差价4元,免税糖税款3元。农民卖蔗,要钱给钱,要物给物。谁交售甘蔗给谁钱,避免社队从中截留农民的交蔗款。

1986/87年制糖期,甘蔗全国综合平均价81元/吨,其中,甘蔗基本价45元,价外补贴7~9元,奖售粮差价15元,奖售肥差价3元,返销糖差价3元,地方加价6元。甘蔗主产省、自治区积极抓好砍运榨管理改革,支持发展甘蔗专业户,推行承包砍蔗专业组、交售甘蔗小组,卖蔗难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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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高糖料收购价格

二十世纪80年代前后的糖料价格相当混乱,在规定的收购价格之外,各种加价、补贴名目繁多,有中央的,有地方的,而且几乎每年都有变化,很难掌握实际价格到底是多少。从90年代起,国家逐步规范提高糖料收购价格。

1990年1月31日,国家物价局发出《关于调整糖料收购价格的通知》([1990]价农字45号):经国务院批准,从1990年跨1991年制糖期起,适当提高糖料收购价格。

六、提高食糖价格

糖料生产和食糖生产属同一个产业,糖料是生产食糖的原料,糖料的收成直接关系着糖的产量,糖料的价格直接关系着食糖生产成本。但是国家对糖料和食糖的价格政策却有着巨大的差别。糖料价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起,就一提再提,并且有多种加外加价和补贴政策。

七、提高食糖零售价格

食糖价格自1963/64年制糖期统一定价后,直到1988年,再没做过统一调整。其中原因,一是糖料生产存在糖粮争地、糖料与其它经济作物的比较收益问题。二是糖料供应不足一直是制约糖业发展的瓶颈,制糖工业开工不足、食糖供不应求一直是国民经济面临的矛盾之一。直到二十世纪90年代糖业体制改革,实行甘蔗收购价格与蔗糖价格联动,才将二者统一起来。

八、提高食糖批发出厂价格

国家物价局1988年6月16日发出《关于食糖价格的补充通知》(价轻字[1988]294号):食糖提价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物价局已下达了零售价格调整通知。各产糖省、自治区内食糖产地的出厂价格,由该省、自治区按照不高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厂价格和保持合理差价并有利于调拨的原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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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再次提高食糖价格

1988年进口食糖高达371万吨,超过往年平均进口量1倍以上,食糖生产经营企业仍然面临重重困难。为了扶持食糖生产,1990年10月12日,国家物价局、轻工业部、商业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食糖价格的通知》([1990]价轻字824号)。

为了有利于食糖的生产和经营,保持近两年食糖生产稳定发展的好势头,确保民用糖的供应,经国务院批准,从1990年11月1日起,提高食糖出厂和销售价格。

(责任编辑:Cl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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