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全省拟实施耕地轮作试点2600万亩以上(含甜菜)

媒体  泛糖科技日期  2024-03-20 08:56阅读量  207 作者   亲亲黑河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2024年拟实施耕地轮作试点任务2600万亩以上。为确保耕地轮作试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14日省农业农村厅就申报有关事宜下发通知,按通知要求,3月27日前申报结束

通知中说,2024年,全省耕地轮作试点全部为实施1年任务,以第二、三、四、五积温带为主,兼顾其他积温带。县(市、区、场、局)在分配省下达试点任务时,要优先考虑集中连片、面积较大地块,优先考虑推广应用大豆大垄密植栽培技术或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地块。

技术路径方面,通知中也有具体要求。在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上继续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与大豆轮作为辅。主要采取四种轮作方式

第一种轮作方式: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3年)必须为种植玉米、小麦、杂粮(包含高粱、谷子、荞麦、燕麦、大麦、糜子等粮食作物,不包含绿豆、红小豆、芸豆、其它杂豆等作物)、薯类、经济作物,2024年必须种植大豆。

第二种轮作方式: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2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不含杂豆、水稻)、2023年轮作种植大豆,2024年继续种植大豆。

第三种轮作方式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3年)必须为大豆、杂豆、玉米,2024年必须种植小麦或马铃薯或甜菜(其中甜菜前茬可以是马铃薯),促进小麦、马铃薯、甜菜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

第四种轮作方式: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3年)必须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不包含花生、葵花籽、白瓜籽、油莎豆、油菜籽、芝麻、胡麻籽等作物),2024年必须种植花生、葵花籽、白瓜籽、油莎豆、油菜籽、芝麻、胡麻籽等作物(该种轮作方式仅限省下达油料生产任务指标的市县进行申报)。

耕地轮作试点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在试点县(市、区、场、局)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乡镇政府(农场、林业局)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耕地轮作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初步暂定耕地轮作试点每亩补贴150元,最终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及省政府认定补贴额度为准。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村两级将耕地轮作试点面积核实准确、确定是否为合法耕地并符合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要求后,财政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报的试点面积,按照相应的补助标准,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对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采用“一卡通”方式发放,对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原有资金拨付渠道发放

通知要求,本着农民自愿、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职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任何单位不得阻拦、设置障碍。

各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垦分公司、森工林业局务必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正式文件、附件3、附件7,含电子版),一式二份报送所属市(地)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处)、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发展部、龙江森工集团林下经济部(市级1份,省农业农村厅1份)。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审核汇总后,于3月27日前将市级申报材料1份(正式文件、附件4、附件8,含电子版)和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垦分公司、森工林业局的1份申报材料统一派专人报送省农业农村厅,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责任自负。

注:本文信息来源丨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责任编辑:c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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