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涉糖部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相关规定,对下列货物实施关税配额管理。
食糖:承诺的年度关税配额数量为 194.5 万吨,包括税号:17011200、17011300、17011400、17019100、17019910、 17019920、17019990。



2、税则号列170290项下三类糖浆及白糖预混粉等产品税率表。

(责任编辑:c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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