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析丨中国食糖保障措施成功实施 一次WTO保障措施规则的良好实践
一、起因:国内食糖进口量激增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食糖进口管理做出承诺: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即进口食糖关税配额增长至194.5万吨,配额内的进口原糖和白糖关税降低为15%,配额外进口关税降低到50%,同时打破国家对食糖进口的垄断。
表1 2001年以来我国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及税率

2004~2010年,我国的食糖进口量在100万吨上下之间浮动。2011开始,我国的食糖进口量急剧增加,从2011年的292万吨增长至2016年306万吨,其中2015年达到了484.59万吨的历史性峰值。
二、对进口食糖开展保障措施调查的过程
2016年7月27日,广西糖业协会代表国内食糖产业,正式向我国商务部提起对进口食糖产品发起贸易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商务部决定对食糖产品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1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并将调查决定及理由通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共有75个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调查,其中WTO成员6个、外国糖业协会3个、外国生产商8个、大陆地区进口商20个及申请人38个。
商务部采取了调查问卷、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实地调查形式了解相关信息,并与食糖出口大国澳大利亚、巴西进行了磋商。2017年5月22日,商务部公布了《对进口食糖产品保障措施的裁定》,裁定“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且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国内产业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反映出食糖进口量激增对国内食糖生产企业造成严重损害的事实。
三、我国对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及其影响
商务部于2017年5月22日发布公告,宣布根据《保障措施条例》第20条对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保障措施期限为3年;第二,保障措施为征收保障措施关税;第三,具体执行方式为实施期限内逐渐放宽,即2017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保障关税税率为45%;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保障关税税率为40%;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保障关税税率为35%。
1、食糖进口量有所下降。2017-2019年3年间进口糖年均282.52万吨,比2011年-2015年间的年均391.14万吨下降了108.62万吨。但也应看到,随着实施期限内逐渐降低关税,食糖进口量逐年增加。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2、国内糖价止跌回升。2017年5月-2020年5月,全国食糖销售均价5704元/吨,较前3年均价上升了332元/吨。
全国食糖月销售均价(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糖业协会
3、国内糖料种植面积与糖产量止跌回升。国内糖料种植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以上,糖产量稳定维持在1050万吨左右。
本次对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涉及的巴西、泰国、澳大利亚三个主要对华食糖出口国均未对此提出补偿、诉诸争端解决机制或进行贸易报复,说明我国做出的食糖保障措施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措施合理适度。
四、相关经验总结与意义
本次我国对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是我国运用国际贸易规则保护自身利益的一次良好实践,体现了我国坚定遵守和维护世贸组织规则的态度,维护了我国食糖产业的利益,其意义重大:
1、国内农业/糖业首次、国内产业第二次主动利用贸易规则发起保障措施案件调查。
2、是广西食糖产业牵头的自救行为,是国内食糖产业自救成功的里程碑。
3、积极运用了贸易救济的“四体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审慎启动贸易救济措施。
相关经验总结:
1、熟练掌握国际规则条文是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基础。
2、严格执行规则,避免程序瑕疵,保证保障措施调查和实施顺利进行。
3、审慎使用有利规则。坚持奉行习总书记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有理、有利、 有节原则。
4、主动引领规则发展演变,争取更多制度性权利。
文章摘自:熊国锋. 一次WTO保障措施规则的良好实践——我国对进口食糖采取贸易保障措施述评[J].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0(14):4.
(责任编辑:ca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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